摘要:“以房养老”是发达国家主要的养老途径之一,而在我国却遭遇了较大的阻力。究其原因,尤为关键的是来自于传统遗产观念的现实压力,但遗产观念影响 “以房养老”的过程及具体影响程度,还相对缺乏严密而统一的系统论证。本文将遗产动机赋予时变的内生特性,拓展了LC-PIH模型,从理论上证明了遗产动机的存在会抑制住房财富效应的发挥,进而阻碍了“以房养老”的展开。同时,基于我国大样本的问卷调查数据,证实了理论模型的推论。具体说来:第一,老人要比年轻人具有更高的住房财富效应,即随着住房价格的上涨,老人消费更多。第二,考虑遗产动机时,尽管老人也会比年轻人具有更高的财富效应,但是相对无遗产动机时,变得更小。特别是当主要针对于家庭有房人群时,其几乎接近为0。从这点看来,“以房养老”之所以受到局限,主要是由于传统的遗产观念对住房财富效应的发挥起到了抑制作用。因此采取渐进式的“以房养老”模式、适当试点开征遗产税、稳定住房市场等将有助于以房养老的实现。
附件:遗产动机与财富效应的权衡:以房养老可行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