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有关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4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奖规定的成果(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因故未申请过评奖的成果可申报参评)。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各单位组织推荐上来已参加过省评选会议但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参评。重复申报和重复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作者五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办法
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登记、省评奖办网上审核、网上成果发布、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成果查新验证、书面材料报送、省评奖办书面材料审核、组织客观赋分、专家评选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1、网上填报成果信息
4月10日至5月20日24时,申报者登录省社科联网站(www.skj.gov.cn)评奖平台,首先注册用户,然后在线填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填报时请注明申报渠道,选准学科门类,本次申报共分经济学组、管理学组、哲学社会学组、政治学组、法学组、文学语言学组、文化学组、教育学组、历史学组、应用与普及组等10个学科组。填报内容:一是作者的基本情况;二是成果的基本情况;三是成果原件的电子版;四是转载、引用等反响材料的电子版。外文类论文还需要附全文的中文译文电子版;外文类著作需要附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的中文译文电子版。因分配推荐指标需要,请务必慎重选择并写清申报渠道。学科门类分经济学、管理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学语言学、文化学、教育学、历史学、智库研究成果、应用与普及共11个学科组。
2、网上审核(此环节无须申报者参与)
公开展示申报者网上申报登记时在线填报的相关申报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省评奖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
3、网上成果发布
分为随机发布和定期发布两种形式。
(1)随机发布。申报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自动在申报平台展示,接受社会监督。申报者可以随时补充或更新有关信息,必须确保信息属实,一经查出弄虚作假情况,取消本成果申报资格,取消申报者五年参评资格。
(2)定期发布。省评奖办择机汇总申报情况进行数据分析,举办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集中公布。
4、成果验证
著作申报者在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www.capub.cn/)做CIP核字号验证。
5、重复率承诺
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0%,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个人填写承诺书,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省评奖办对申报成果进行抽查,重复率超过规定的,通报申报者所在单位,取消五年参评资格。
三、报送书面材料
(一)学校受理申报时间
请通过网上审核的申报者于2016年6月3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人文社科研究院,学校将按照省评奖办分配指标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推荐,逾期报送的成果将不予受理推荐。
(二)书面报送材料: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附件2)一式四份(由社科院统一盖章),其中一份须经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人以及授权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它两份做匿名处理。
2、申报的成果
一式三份,其中论文、课题、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原件。匿名是指将成果中的作者单位、姓名、本人照片等涂黑直至辨认不出,如果有故意遗漏或涂不严实的,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3、参评成果有关资料
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匿名要求及方法同上),一律装订成册。有关材料是指提供申报成果的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兼评、消息、县(市区)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部门及中型企业以上单位(大中型企业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来界定)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讲话稿、方案等原件物证,并在原件中标注被采用内容)、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需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或领导所在单位证明)、科普类著作印数(以版权页上标明的印数为准,多次印刷的需提交各次版权页)等。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等级出版社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一项成果作为参评成果有关资料;课题以论文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级别刊物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一篇论文作为参评成果有关资料,其它材料不再作为参评成果有关资料报送。对课题本身符合规定的领导批示和采用证明,可以作为参评成果有关资料。
4、外文成果加报材料
论文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的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成果务必经申报者所在单位认真审读,确保不出现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观点和言论,须经所在学院分管科研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5、成果查新
授权推荐单位推荐到省评奖办参加客观赋分和专家评选会议的成果,必须经省评奖办筛选确定的查新机构统一查新。申报者下载成果查新表格(附件5、6),按查新要求(附件4)填写后自行提交至指定查新机构中的任何一家。查新报告书由查新机构反馈至申报者邮箱,同时查新机构将纸质报告盖章后报送省评奖办。查新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6、课题结项书和立项书
由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一律退还)。
7、承诺书
下载申报成果重复率、著作CIP验证和已查新承诺书(附件3)。申报者填写并亲笔签名。
8、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者(第一作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注明“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用”。
成果书面材料原则上不退还,作为档案材料。
(三)其它事项
1、申报者请仔细参阅《关于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附件0)、《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有关事项界定》(附件1)。
2、评奖通知、评选表、外文表(外文成果填写)、成果查新方式方法、成果查新表、重复率承诺书、著作CIP核字号承诺书、查新承诺书、推荐单位评选意见表等均可在网上查询、下载。
3、新增智库成果有关条件详见附件9。
各学院收齐材料后,在《申报成果一览表》(附件10)中对本单位申报成果进行排序。6月3日前,将《申报成果一览表》和本单位申报材料送交人文社科研究院(明德楼B421),同时将《申报成果一览表》电子表发至邮箱skc@sdu.edu.cn。
联系人:周琳 电话:88364584
省社科联学术部联系人:曲艺、阎亚男、丁纪伟、潘宏庆
联系电话:0531-82866417,82866295,82866270
网络咨询:贾斌昌、峰 攀
联系电话:0531-82866376
网址:http://www.skj.gov.cn/skpingj.htm
附件:
0、关于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1、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有关事项界定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3、申报成果重复率承诺书、著作CIP核字号承诺书、 查新承诺书
4、关于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成果查新方式方法的说明
5、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成果查新表(论文、著作类)
6、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成果查新表(课题类)
7、外文类论文或著作证明
8、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及评选专家名单
9、智库成果相关条件
10. 申报成果一览表(学院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