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科技厅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展示我校“十一五”科技发展水平,宣传我校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成就,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山东省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我校“十一五”期间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二等奖以上的项目必须参加山东省“十一五”科技成果展,请各单位按照《全省“十一五”科技成果展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有关获奖项目参展,务必于12月19日前提供参展成果视频、互动多媒体、图片资料,视频不超3分钟;图片5张以上并配说明,图片要求清晰,为jpg格式,并附3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将材料发送至kjccgk@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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