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日前启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3. 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将采取会议审核方式组织专家对全省申报材料统一进行筛选后,按照分配给我省申报指标报全国社科规划办。为提高我校申报材料的入选率,请有关单位做好动员组织申报工作,适时组织有经验的专家对青年学者申报的项目做好指导工作,提高论证质量。凡往年申报同类课题通讯初评入围者可不经过初筛程序直接上报。
4. 请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重点考察选题和论证质量、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前期相关成果、研究团队等因素,对质量不高的项目不予上报。同时要避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类选题重复申报,适当增加青年项目的申报比例。
二、项目设置
1. 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三、学科与选题
1. 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围绕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申请人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项目评审
1. 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2年12月版)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 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3.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五、填表注意事项
1.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 申请者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申请书“填表说明”、“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以及活页后的小注。
3.经费预算中管理费一栏,重点项目填3000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填2000元。
六、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1. 受理申报时间:2013年2月23日至2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集中报送项目申报材料,人文社会科学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 报送材料: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及《活页》一式7份(包括1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放在7份申请书的后面,申请书和活页统一用夹子夹好),《申请书》、《活页》的电子版及《申报系统》导出的xmsbsj.dbf文件发至skcgh@sdu.edu.cn。
3. 需特别说明的是,为避免申报人在填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技术性失误,特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2013年2月24日之前,先将申请书及活页进行审核,并集中报送本单位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经我办审查合格后,再打印、装订并盖章。
4. 数据录入须采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三项内容。注意:一定要保证电子数据与申请书数据表的一致性。
其他事项请见《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人文社会科学处地址:明德楼B404;联系人:宋沁潞;联系电话:64802。
学术研究部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3年1月3日
附件: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系统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