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3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倾斜。
各单位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人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三、推荐数量
各单位原则上推荐人选1人,超过1人者需要排序,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四、工作要求和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对照选拔条件,经专家评议后提出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真实一致。
(二)2014年6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明德楼B52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drencaiban@126.com。
1.基层学术委员会推荐报告1份。说明人选推荐选拔情况,基层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A3正反面打印)
3.候选人情况登记表1 份。表格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加盖学院公章,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软件请登陆北京东方智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网站(www.zhichen.com.cn)下载安装,技术支持电话:010-83065045\6\8。
4.电子数据文件。文件由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一人一档,格式为rpu。
联系人:李岩、边莘茹
电 话:64847、65747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