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财经问题,突出科学性、实践性、针对性和应用性,面向社会择优立项、公开招标,组织精兵强将,鼓励联合攻关,力求多出精品力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和财政改革发展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6.山东中长期人口变化趋势及对财政经济的影响、对策
本年度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全部为定题申报,不再受理自拟题目申报。
申报工作由省社科联(科普部)和省财政厅(综合处)负责组织实施。
1、面向社会公开申报。请按照选题方向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书及项目活页。
2、公正评选、择优确定。考察项目组综合能力,包括业务职称、相关成果、课题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等,择优提交评选。对项目组应用研究能力,进行重点考察。必要时可通过调研、约谈等方式进一步考察。
(1)研究价值。研究具有创新性、应用性和学术价值,能够结合山东实际,针对性强,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前瞻性,有利于推动和促进财政改革发展。
(2)研究思路。课题设计条理清晰、框架设计合理,研究方法、步骤科学合理。
(3)立项基础。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梯队合理,能为开展研究提供良好支撑。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工作或科研基础,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
(4)预期成果。成果设计科学,结项形式符合要求,完成时限设计合理。
鼓励跨部门跨学科协作研究,必要时可选定多个课题组承担同一课题。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10万元,具体资助数额根据课题重要程度、创新程度、任务量等统筹确定。
项目资助经费由课题组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按经费支出有关规定使用。
1、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组应按约定提交分期研究成果;省财政厅、省社科联将进行中期评估,及时督导课题研究进度。
2、按规定时间完成课题后,课题组应提交最终研究成果(著作),提出结项申请。此前,课题组应按要求提交1万字以内的课题研究报告(研究成果摘要)。
3、省财政厅、省社科联对项目成果进行初审,符合规定要求的进入结项程序。
4、根据课题内容,由相关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组进行鉴定验收。
1、省财政厅、省社科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通过一定方式,将成果摘要报送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凡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应用采纳的,给予表彰鼓励,以后年度课题可优先申报。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课题结项前,课题组不得对外公开研究成果。
2、省财政厅、省社科联根据需要对所有成果摘要结集出版;对部分优秀成果可进一步深化研究。所有成果将统一组织出版。
1、课题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副高以上职务的,须附有2名相同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推荐意见。每个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不少于3人。
2、凡是承担2013年度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尚未结项的,不予受理。
3、课题组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和团队意识。承担过同类国家级研究项目或同类既有研究成果获得重要奖项,产生较大反响的,优先立项。
5、申报者应依照通知要求,填写《2014年重大财经研究课题申报书》(一式4份),《2014年重大财经研究课题内容简介(活页)》(一式4份)(所有材料均A3纸双面打印)纸质版装档案袋交社科处(明德楼B425),同时将电子版发skc@sdu.edu.cn。
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具体事宜也可咨询省财政厅综合处或省社科联科普部。
科普部联系人:高玉宝,电话:0531-82866267;
综合处联系人:李 鹏,电话:0531-82669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