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申请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延期、中止、调整课题组成员信息及负责人依托单位变更的项目,请填写附件中相应的申请表,本人签名后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纸质申请表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院(明德楼C-410室),经审核后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统一加盖学校公章报请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审核。延期结题的项目无需再在系统中提交延期申请,但需要继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附件:
延期结题申请表、中止申请表、调整课题组成员信息申请表、依托单位调整申请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10月15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5年度省社科规划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推荐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评审专家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