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项目年度进展及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
所有未结题的省基金各类项目(不包括2015年立项项目)均需填写2015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系统网站(网址:www.sdnsf.gov.cn)在线填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无需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
二、结题报告
2012年度(含)之前立项的各类省基金待结题项目,达到《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结题要求(见附件1),省优秀中青年科学科研奖励基金项目达到合同书要求,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结题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
(一)时间安排
1.本年度我校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网上提交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9:00至10月28日16:00,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2.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上交时间:网上显示“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导出纸质结题报告一式三份,由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于2015年11月10日报送明德楼C-410室。请科研秘书严格审核附件材料,重点对照其“论文及成果表”页与提供的附件材料是否相符,达到结题条件方能审核通过。
3.专家评审时间:结题报告显示“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将进入结题专家评审时间。
(二)填报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若忘记修改过的密码可联系我们。)登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www.sdnsf.gov.cn完成填写提交工作。填写结题报告前,请先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请使用附件中的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3、4),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内容要求完整、真实、规范。
(三)结题报告填写注意事项
鉴于以往结题报告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请各位老师在填写时特别注意以下方面:
1.封面页
右上角项目类别:选择填写面上、青年、重点、杰青;(优秀中青年科学科研奖励基金项目无须填写);所在单位:请填写js9159路线检测。
2.正文
正文填写:请严格按提纲填写,详略得当,无字数要求,但不要少于1页纸。上传后请先检查附件是否能打开,并检查图表,图片及公式等是否正常显示。如提示“文件不存在”,请联系科学技术研究院退回重传。
3.如实填写财务决算表
项目负责人登陆学校财务系统,自行查询经费实际执行情况,如实填写财务决算表,填写时请将所支出金额列在最右面一栏,中间一栏只填写支出明细的文字说明。准确填写后,打印三份决算表,到明德楼C-210科研财务科审核盖财务负责人章,明德楼A-515审计处审核盖审计负责人章。
4.如实填写标志性成果
如实列举本项目研究工作与水平的标志性成果1—2项,并在线上传标志性成果影印件,所列论文、专著必须为已公开发表且标注本基金项目资助号,上传的影印件需用记号笔标注出基金项目资助号。
5.提交结题报告后请注意检查结题状态
所有不符合以上规定的结题报告均将无法通过单位审核而被撤回修改,请及时查看系统中的退回修改意见。请将修改后的结题报告点击“保存”后重新上传,等待单位再次审核。
6.纸质材料上交
结题报告通过依托单位网上审核后,项目负责人即可打印结题报告,请选择“导出结题报告”,打印系统生成的PDF文件一式三份,并将附件材料一起装订。上交纸质附件的材料按清单排列顺序,在右上角注明序号,以便我们逐一核对。如不一致,撤销审核。
纸质材料包含:
A、封面(负责人亲笔签名)
B、结题报告内容
C、主要研究人员名单(主要研究人员应与任务书中研究人员一致)
D、财务决算表(负责人签字,加盖财务章、审计章)
E、项目结题成果表(内容由进展报告中导入,审核通过后打印PDF文件时自动出现此表)
(1)论文成果页(注意标注情况,此处填写“是”则后面附用彩笔标注出资助编号的相应论文、著作的首页和资助页复印件)
(2)项目成果页(该项目研究基础上所申请的高级别项目,如国家基金等)
(3)其他成果页(该项目支持所获得的其他研究成果的相应证明,如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F、附件材料(提供与E对应的材料,并与结题报告一起装订,装订顺序须与研究成果目录中的排序一致。)
G、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H、网上结题专家评审结论反馈意见表由科学技术研究院打印装订在所提交的纸质报告上
三、信息公开与后续成果跟踪
为促进学术交流,便于社会监督,拟将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如项目结题报告等)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于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项目承担人可注意适当规避。
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 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工作,注意截止时间。截至2015年10月28日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的,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6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二)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科学技术研究院在系统“项目管理”-“项目信息查看”菜单下进行初审,若达到结题要求,点击“同意提交结题申请”按钮。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结题报告。
(三)延期、中止或者调整课题组成员信息的项目,应及时向科学技术研究院提出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除需继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外,还应在网站填写提交延期报告并经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后提交基金委审核。
附件: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
2、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3、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4、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5、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待结题名单
6、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资助项目待结题名单
联系人:孙乐军 梁宗磊
联系电话:69277
地 址:明德楼C-410室
技术支持:0531-87970849王老师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