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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5日 00:00   作者:admin   点击:[]

关于申报201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因时间紧且需要查新,请各单位尽快确定申报人员并开始申报,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月20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人、项目名称和申报类型发送至kjcjj@sdu.edu.cn。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申报单位限项申报

省自然科学基金(仅指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实行单位限项申报,由单位在申报限额内进行推荐,网上统一申报。各单位申报限额见附件1。若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将不再另行递补项目。申请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处获得。

二、申报条件

(一)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独立组织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研究时间有保证;

2、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五篇以上或被SCI收录三篇以上,具备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场所等工作条件;

3、申报课题立足高技术领域或学科发展前沿,有先进、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研究期间有望取得较大进展。

(二)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率领研究队伍开拓创新,有望培养成为本学科或领域学术带头人;

2、有很好的工作基础,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十篇以上或被SCI收录五篇以上,为主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具备省内一流的研究条件和手段;

3、申报课题符合发布的指南指定的研究方向,鼓励相关研究单位整合科技资源联合申报;

4、项目的实施能够较大地提升我省在该学科的基础研究地位或取得的成果在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应用前景,有望培养出国内领先水平的研究人才梯队和研究基地。

(三)青年基金项目

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2011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女性申报者未满38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须两年以上),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是所申请课题研究工作的实际负责人;

2、申报课题研究方向明确,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可望取得预期成果。

(四)企业联合基金项目

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与山东山大华天软件有限公司设立了企业联合基金,即SDNSF-华天软件联合基金。申报联合基金的条件参照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执行。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重点项目应符合《201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指定的各学科重点支持方向,否则不予受理;

2、申报企业联合基金应符合联合基金指南(详见附件3)所列出的要求,否则不予受理;

3、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支持自由选题,鼓励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健康等重大需求或重点项目指南所列学科重点支持方向选题。

四、受理时间

2011年1月7日至1月24日网上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过程

1、申报人下载并填写申报书

2、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条件和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在申报限额内统一网上申报。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名额独立。

3、申报人应委托查新机构进行项目查新(省部级查新机构均可)。申报人将查新报告提供的查新编号正确填写到项目申报书中,并要求查新机构及时上传查新报告。

4、项目申报书上传成功后,申报人可在受理日期截止前,通过系统多次修改申报书。

六、信息反馈

将通过申报系统反馈项目申报、评审的进度:是否通过形式审查、是否进入网上评审、是否进入学科组评审、是否立项、专家评审意见等。

七、注意事项

1、同一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同一年度省科技厅各类基金、计划中的一项(若申请了2011年优秀中青年科学家奖励基金、攻关计划等皆不能再申请省基金)

2、有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凡主持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各种类型,含联合专项项目)的承担人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4、申报项目已列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或基金资助的,不予受理。

5、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当年及后续三年的省基金申报资格。

附件1 各单位申报名额

附件2 《201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 联合基金指南

学术研究部联系人 张琳 尹娜 张玉生 电话883 69277

发布人:朱子川 发稿日期: 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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