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各单位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精神,并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每个培养单位限报2项。
二、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2013年项目申报范围继续按《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省学位办网站)所规定的原则与范围申报。同时,根据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及相关建设,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导师建设与管理,产学研的密切结合等作为研究与申报立项的重点领域。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在研项目要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并按计划完成研究工作,及时结题。对于应结而未结题的项目,各单位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加强项目研究工作。超过原计划结题时间1年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书面说明延期原因,由各单位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上交我办。
对于项目研究进展与实施成效好的单位,学校将在项目遴选推荐时给予倾斜。
四、请各单位于3月18日、19日,将《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3份,连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1)一份,以及相关电子文本等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另外,尚未提交2012年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立项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的,也务必按学校2012年11月下发的《关于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和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附件2,重发)要求尽快提交,最迟不得超过3月18日,相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汇总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3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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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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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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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和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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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2013年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及课程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学位办】:关于参加2013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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