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申报、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国际事务部审核,学校确定了2013年春季赴海外友好学校交流学习的研究生(名单见附件),请交流学生出国前填写《研究生申请出国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
研究生院 国际事务部
2012年11月8日
附件列表:
1.2013年春季赴海外友好学校交流学习研究生名单
上一条:【学位办】:关于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审2012年度鲁光(经济)奖学金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