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可申请2013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类别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我校与海外友好学校(附件)的中外合作项目申请联系。
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专业仅限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和国际法等学科专业领域),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项目申请及选拔程序参照我校《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的通知》进行。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选派办法及学校规定,做好选拔推荐工作,于2014年3月6日前将本单位推选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名单及有关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附件:js9159路线检测海外友好学校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