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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网络中心:关于2012届毕业生校园卡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9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部、各学生班级: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为加强校园卡管理,确保我校2012届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广大毕业生安全、有序、愉快地离校并踏上新的学习和工作岗位,现将2012届毕业生校园卡销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校园卡销户的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办理校园卡销户之前,毕业生需先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单(以下简称手续单)盖章手续,由图书馆关闭图书借阅功能后,方能办理校园卡销户手续,否则系统无法进行销户操作。为避免零钱找赎困难,建议同学们销户前尽可能将卡内余额消费完毕。

2、6月25日-27日上午9:00-下午5:00(中午不休息)以班级为单位为毕业生办理集体销户手续,期间不受理零星销户。

3、6月28日-29日上午9:00-下午5:00(中午不休息)为零星销户时间,零星销户期间优先受理集体销户。由于零星销户需要较长的排队时间,建议毕业生提前集体办理。

4、办理毕业生校园卡销户手续的时间截止至6月29日;学校将于10月20日对逾期未销户的校园卡进行冻结清理、销户。

5.校园卡结算科各服务点受理后,工作人员为毕业生办理校园卡销户手续,退卡内余额,并在手续单上盖章确认。

6、各班负责人办理集体销户时必须携带校园卡销户明细表(纸质及电子文档各一份)、销户人员的校园卡、销户人员的手续单等资料。上述资料须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列。具体要求如下:

(1)各班负责人要规范填写销户同学的姓名、学号、校园卡账号等信息,校园卡销户明细表打印后,到学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分团委盖章确认。所需电子表格可到办公信息网的通知中下载。

(2)各班负责人要将校园卡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若卡片丢失,不影响办理销户,但每卡需交纳5元工本费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二、本学期结束访学的外校交流生、保资期满人员请按照上述程序和时间安排,办理校园卡销户手续并在离校手续单上盖章确认。

三、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结业、退学或离校延期毕业的同学必须办理校园卡销户手续。

2、经学校同意在校延期毕业或学籍异动的同学,请持身份证和校园卡至服务点办理延期使用手续,校园卡可继续使用至明年学期末。本学期结束后,因有效期的设置,毕业生校园卡将自动停止使用。

3、毕业留校任教的同学,不需办理校园卡销户手续,可凭就业派遣证或就业协议到校园卡结算科各服务点办理离校通知单盖章和延期使用手续。入校报到后,凭入校手续单和身份证先办理学生校园卡销户,然后办理教工正式卡。

四、各校区校园卡结算科各服务点联系地点与联系方式

中心校区:综合楼(食堂)一层,联系电话:(883)66987

洪家楼校区:学生宿舍10号楼西头,联系电话:(883)75699

趵突泉校区:综合楼113房间 联系电话:(883)82869

千佛山校区:主楼一层109房间 联系电话:(883)99678

兴隆山校区:教学5号楼一层 联系电话:(863)58050

软件园校区:食堂一层 联系电话:(883)90268

附件:2012年毕业生销户表

网络与信息中心

2012.6.15

附件:

1、 校园卡销户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