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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建中心】:关于领取学生医保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0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我校校医院学生医保系统将与济南市社保局系统对接,于9月16日起,参保学生在校医院须持医保卡就医,为此,特发此通知,请各学院(有关单位)及时组织学生将医保卡取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领取方式

医保卡的领取采用集体领取的方式,以学院为单位,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可以本科生、研究生分开领,有急用的同学也可直接单独领取。

二、 批次及年级

各批次医保卡的信息表请到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网站(www.ygc.sdu.edu.cn)“学生保险”栏目有关通知中查询下载;2009级及以前的学生在1-3批中查询,第四批为2010级学生,第五批为2011级学生及部分往届老生(其中部分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对不起来的同学,济南市社保局为其制作了“大白卡”,仅有医保卡功能、没有银行卡功能)。

三、领取名单

领取时请附领取名单,由于济南市社保局下发的医保卡是按参保学生身份证地区排序,未按校区、学院排序,为此各学院须从信息表中查找出本单位的学生,制成领取名单,名单中须注明“批次”、“姓名”、“箱号”、“盒号”、“卡号”等信息,为便于查找,最好将“箱号”、“盒号”从小到大按顺序排列。对于“重名”的学生,请注明其身份证号码,到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查询定位。名单须加盖学院(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

四、领取时间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领取,学校规定的正常放假时间不办理领卡事宜。由于办公室空间有限,具体领取时间请电话事先预约!

五、领取地点

原数学楼308室,联系电话:64101,联系人:温老师。

六、其它须说明的问题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虽然在我校继续参保,济南市社保局规定仍使用原医保卡,不再办理新卡:

1.户籍在济南市(市中区、槐荫区、历下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长清区)的学生,上大学前已参加过济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办理了医保卡者;

2.本科在驻济高校已参加过济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办理了医保卡、后考到我校读研者。

(二)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错误、出国交流、因病休学、照相采集时未照相等原因没有医保卡者,请各学院(有关单位)做出统计,并注明原因,由学校与济南市社保局协商解决。

(三)学生从入保到拿到医保卡需要一个周期(即先办理入保手续、缴费、照相到医保卡制作),故2012级学生的医保卡尚在制作中。

(四)已在我校参保、未有医保卡的同学在校医院门诊就医,其门诊医疗费报销,按照先全额垫付,后持卡补录报销的方式进行。

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