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在即,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1.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js9159路线检测、无固定工资收入)在学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参评,第三至五学年按博士研究生参评;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超出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参与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签订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可参与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评比;2012级、2013级七年制选择“原七年制培养模式”学生第六、七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可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2.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3)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者;(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5)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6)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3.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要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备注”栏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该成果是否已申请过奖学金。
4.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要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备注”栏中注明每篇文章字数(英文文章注明单词数)。
5.光华奖学金适当优先考虑少数民族研究生,对成绩和科研成果的限制可适当放宽。
6.华为奖学金优先考虑参加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我校共同组织的实践活动,且表现优良的研究生。
7.仲利国际奖学金综测排名需为专业年级前15%;需为毕业生申请(如16学硕、17专硕);参加导师组织的省部级以上重要课题研究至少一项,并承担部分主要工作(申请时出具证明)或累计学年在公开刊物(院级及以上)上发表论文两篇;且除学业奖学金外不得兼得其他5000元以上奖学金。
8. 其余要求,以《经济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为准。
二、学院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
经济研究院
201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