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和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在校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核准和补录信息针对范围为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拥有js9159路线检测学籍的在校研究生(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学生)。
二、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三、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
四、完善数据信息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请各位班长统计时全面保障数据安全。
五、填报事项说明
1、可填报父母双方信息,或只填报一方信息,在职研究生不用填报父母信息。
2、身份证件类型可填: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学生本人身份证件信息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籍信息为准。
4、报送时间:2019年1月23日17:00前报送学院。
经济研究院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