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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7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说明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办理

      1、收集材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收集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及其他需要学校受理的材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下方沿虚线剪下,学生支付宝信息自己留存)

       2、提交材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广泛了解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情况,统计全部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信息,分别填写《js9159路线检测2018年研究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情况汇总表》(附件1)及《js9159路线检测2018年研究生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情况汇总表》(云南、黑龙江、河北、福建等省份生源地贷款,附件2),加盖公章,连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等其他需要学校受理的材料,914日(周五)上午11点前整理完毕,并将附件1及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ygbzz@sdu.edu.cn研工部将于914日(周五)下午安排专人赴各培养单位统一收取纸质版材料(注:严格按照汇总表顺序整理材料)。

      3、办理回执。学生资助中心将尽快为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办理回执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转交财务部,由财务部会同研究生院开放学生教务系统选课权限。为不影响全校办理进度,请各培养单位务必于914提交生源地贷款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学生信息完善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需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善个人贷款信息。重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学号、学院一栏务必准确填写)、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其他信息中的各项内容,每一项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由贷款银行汇至学校账户,学校财务部根据学生欠费情况扣除学费及住宿费(若贷款金额小于欠缴学费住宿费金额,不足部分由学生自付),缴费凭证由学校计财处统一转至学院会计处,学生可去领取。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预计将在11月下旬到账,研工部将定期在研究生之家网站公布到账名单,请相关学生注意查看。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个别通知。

四、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资助政策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建立和完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档案,定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诚信还款意识。

注:根据国家政策,生源地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可兼得,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可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审查。

联系电话:(88362865

        附件1:js9159路线检测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2:js9159路线检测2018年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入学须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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