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教学培养 >> 正文

2017-2018医疗年度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自2017116日起,开始启动2017-2018医疗年度学生参加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大学生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也是我校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望各单位高度重视。

二、参保方式

学生参保实行学生本人网上登记、缴费的方式。因校园卡电子服务平台为校内访问系统,涉及支付环节的线上办理请在校园网内进行。使用浏览器进行网上缴费时,如果出现证书不安全或不受信任,请点击同意继续操作,然后跳转到校园卡登录界面,进行登录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11月13日每天早6:30至晚上22:00,具体的学生参保登记、缴费流程详见附件一,学院(单位)管理员统计查询功能使用说明详见附件六。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务必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应参保的学生,特别是因病休学、实习见习、在国外交流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并做好详细记录,确保该项工作按时完成。

学生参保平台仅借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中“学生类别、学院、年级”等涉及参保的相关数据。参保事宜,请咨询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4101,技术支持QQ群:648500317(本科)、598807635(研究生)。

三、参保范围

我校正式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港澳台学生及到外校交流的学生。

下列情况不在参保范围:在我校借读的学生、外国留学生、外校到我校交流的学生、在职研究生、成教等各类非全日制学生、未取得正式学籍延期入学的学生。

四、个人缴费标准

(一)政府免交保费学生范围:选填此项的学生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复印件以学院为单位,送交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审阅。审核通过以后,网上缴费过程中,系统会提示“免交”。

济南籍(含所属区县)学生属下述情况者,个人不缴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重度残疾、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人员,以及符合《济南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农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

参保时还需同时向济南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留存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

1)重度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主要包括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人。

2)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且参保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3)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定补对象等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证件丢失的,应由原发证部门补发或出具证明。未及时提供补发证件或有效证明的,按正常标准缴费。

(二)学校代缴保费学生范围

根据《js9159路线检测学生医疗保障实施暂行办法》【山大综字〔200937号】文件精神,我校学生2017-2018年度被评为“特殊困难”的学生,其参保费由学校代为缴纳,个人不缴费。网上缴费过程中,系统会提示“免交”。

(三)除上述学生外,根据济南市社保局南关于2017-2018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文件精神,我校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五、线下缴费

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校园卡缴费的,使用学院账户(本科学院迎新账号###YX01,研究生为学院研究生秘书账号###A01,如果学院需要调整账号,请联系我们。登录系统,点击医疗保险,选择现金缴费,线下缴费结束后,到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中心校区文史楼114室)进行审核,打印“汇总缴费名单,到学校财务部进行缴费。

六  、待遇享受期及有关政策

参加了20172018医疗年度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待遇享受期为201791日至2018831日,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报销规定的门急诊、意外伤害、住院等医疗费用,均可以报销。

七、为提高学生的医疗保障待遇,对于已加入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每一位学生,学校筹资为其配套购买商业保险,作为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不加入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不享受此待遇。

八、各单位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参保率,弃保率超过5%的单位,要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报告需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九、学生医保参保平台自2017年11月6日13:30正式上线,11月13日晚22:00全面结束,超过此时间将不在受理参保事宜。线下报送材料及线下缴费截至时间为11月15日中午12:00。

 

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

2017年1031

 

上报材料及格式要求:

以下上报材料可以通过系统查询的方式完成,每个学院(单位)负责研究生、本科生参保工作的老师,配有管理员账号各一个,本科生账号为2017年学校迎新工作学院管理员账号,研究生为学院普通秘书账号。具体使用详见附件五  “医保学院查询统计功能”及附件六“现金缴费使用说明。技术支持QQ群:648500317(本科)、598807635(研究生)

一、书面材料

1.《参保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2)一份;

2.《学生医保缴费汇总统计表》(附件3)一份;

3.《学生参保负责人统计表》(附件4)一份

4.系统导出《参保登记表》一份;有线下缴费情况的还需导出《现金缴费汇总表》一式两份;

5.系统导出《免费名册》一份,并附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6.  系统导出《弃保花名册》一份,并本人签字的《弃保声明书》;

二、电子文档

各单位要将上述有关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放入文件夹,文件夹请按以下方式命名:js9159路线检测**校区**学院学生参保信息。上报电子邮箱:wenzhx@sdu.edu.cn,联系人:曹老师,电话:64101,地址:中心校区文史楼114室。

附件:

附件1:学生在线参保、缴费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2: 《参保情况汇总统计表》

附件3:《学生医保缴费汇总统计表》

附件4:《学生参保负责人统计表》

附件5:学院统计查询功能使用说明

附件6:现金缴费使用说明

 


       
   
【阅读量: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