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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2009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1-14   作者:Jackie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及校历安排,现将研究生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寒假时间为:1月17日―2月21日。研究生应于2009年2月22日按时回校到所在培养单位注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校注册者必须要向所在培养单位办理请假手续。

二、各单位要教育研究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留校研究生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注意防火、防盗。

三、下学期开学前,各单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研究生返校后教学和科研的正常进行。

四、下学期开学后,各单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并将注册情况进行汇总,于开学后一周内将《js9159路线检测研究生注册情况统计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