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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访学报告――魏建教授

发布日期:2007-09-18   作者:    浏览次数:

美国访学报告

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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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

2006年7月到2007年7月去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访问,跟随著名法经济学学者Thomas Ulen教授和年轻新秀Tom Ginsburg教授进修法经济学。历时一年的访学收获颇多,汇报如下。

一、进修的课程

两个学期围绕法经济学供选修4门课程,分别如下:Ulen教授的《法经济学》、《高级法经济学》、Carlson博士的《法经济学》、Mattias Polborn博士的《博弈论应用》。

Ulen教授的《法经济学》是一门研究生课程,系统讲授了法经济学学科体系,重点讲授了财产法、合同法、侵权法、程序法和刑法的经济分析等内容。通过该课程对美国目前法经济学的基本进展有了更加系统、深刻和直观的认识。

Ulen教授的《高级法经济学》是一门博士生课程,主要采取邀请美国的优秀法经济学学者来宣讲他们的论文这种方式来进行。在听取宣讲前,教授会将文章及其相关背景资料和文献发给所有学生,供研读。要求学生在宣讲前将针对文章提出的问题发给教授,教授整理后发给作者。正式宣讲时,一般是30分钟内将文章主题、思路、方法和结论介绍完,然后是相互讨论,主要是作者回答学生和旁听的教师们提出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相互交流和启发。课后每一个学生写一个针对这篇文章的评论,教授根据学生的提问情况和撰写的评论来形成学生的成绩(学生也可以选择写一篇法经济学领域的论文来替代)。该课程先后宣讲了10篇文章。内容涉及行为法经济学、法律与发展、审判实践、歧视、强制体检等众多领域,极大地开阔了研究视野。并且这些文章基本上都使用了典型的经济学研究方法,计量是基本分析方法,也有不少使用了实验方法。

Carlson博士的《法经济学》是经济系开设的本科生课程,使用的是Cooter and Ulen教授的《法经济学》教材。课程尽管前沿性的东西不多,但对于夯实法经济学的理论素养有着一定的作用。尤其是Carlson博士十分幽默,经常使用美国社会中的一些现实现象来解说法经济学中的理论问题,因此课堂气氛比较活跃。特别是选修这个课程的基本上都是经济系的学生,通过他们的课堂表现和交流,了解到法经济学这门课程已经成为经济系的基本课程。

Mattias Polborn博士的《博弈论应用》是经济系的研究生课程,主要讲授了博弈论的基本理论及其在经济学中的一些应用。由于Mattias Polborn博士主要以公共选择为主要研究方向,所以在这个课程中,他使用了大量的政治博弈模型,由此拓展了对该领域的认识。并且在课程中他设计了一个博弈论实验,提高了学生的参与程度。

二、参加的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

主要参加了3个学术会议和若干个小型讨论会。学术会议分别是2007年度美国经济学年会、2007年度美国法经济学年会和“法律与增长国际研讨会”。

(一)2007年度美国经济学年会

年会于2007年1月4日在芝加哥举行,会议规模很大,参加会议的总人数超过了8000多人。会议大概安排了300多个正式的论文讨论会,这还不包括参会的学校、学会各种组织自己安排的各种正式会议的演讲会(如格林斯潘的演讲)、见面会、餐会、面试会和展览。每一个讨论会基本上都是4篇文章,每一篇文章都有一个评议者。作者发言时间15分钟,评议人发言10分钟。上午两个,下午一个。这些讨论会实际上是分别由50多个学会组织的,其中最大、最多的是美国经济学会和美国金融学会。参加了9个讨论会,领域主要涉及犯罪、契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行为经济学、公司治理、博弈论、审判的经济分析、腐败等。

参会的主要感受是:(1)此次会议涉及的研究领域十分广泛。其中有不少领域是国内目前还没有涉及或者没有展开的。如性别经济学。有许多讨论会的主题都与性别有关,涉及到了不同性别的一般决策、性别与经济发展、女性的消费决策和生育决策、女性在房屋买卖和家庭保险等领域的角色、健康经济学中的性别差异等等很多方面。“性别经济学”在美国已经成为一门独立学科,有专门的教科书;再如以家庭为决策单位的研究。研究家庭在消费、生育、信用、贫困等多个领域的决策及其影响,生物演化经济学更是将家庭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对象。(2)会议的国际化程度较高。不仅参会论文和作者有很多是来自美国之外,有许多欧洲、亚洲的作者。而且会议主题也有不少是研究其他国家的经济问题,如关于中国经济的研究就有好几个讨论会。(3)研究方法上计量分析和数理模型是绝对的主流,几乎所有文章都使用这两种方法中的一种。数学是经济学必须的进入门槛,一定要学好。在研究方法上,还可以看到行为经济学影响的逐渐扩大。一个体现是行为经济学的思想被扩展应用于许多领域,形成新的研究方向。如行为契约、行为博弈,行为金融学早已经成为相对成熟的研究领域。另一个体现就是实验方法正在成为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研究方法,许多文章都是建立在精心设计的实验的基础上。但是实验方法在国内还没有兴起。计量分析是应用最多的研究方法,但是计量都是建立在丰富、良好数据基础上的。由此不仅要羡慕美国以及欧洲在这个方面的领先优势,他们已经建立了丰富的数据库,有众多的数据公司提供各种各样的数据服务。国内在这个领域的落后不是一两天能够改变的。

(二)2007年度美国法经济学年会

2007年5月5、6日,美国第17届法经济学年会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召开,参会学者在200人左右,主要是美国的学者,也有许多欧洲国家的学者,亚洲的有几个韩国的学者和中国几个在美国访学的学者。会议时间2天,一共分为7个时段,每个时段又分为5个分会场,每个会场有3篇文章宣讲,因为有个别演讲作者没有出席,大致共有100多篇文章被宣讲。

总体感受是:(1)研究范围广泛。会议论文的研究主题十分广泛,涉及到了几乎全部的法经济学领域。传统领域中的侵权法、刑法、程序法、财产法、合同法、反垄断都有专门的主题讨论,破产法、行政法、行为法经济学、社会规范研究、国际法、法律与发展等一些新兴领域也有主题研讨。一个基本感受是,法经济学已经深入进入各个法律领域,成为基本的研究方法和思考法律问题基本视角。公司、证券和组织法是参会论文最多的领域,共有6个系列专题,18篇文章。分别涉及国别比较、公司治理、对冲基金、市场效率、管理层薪酬、交叉上市等问题。从参会论文看,这个领域的研究(还有破产法)与经济学的研究几乎没有差别。方法和主题基本上都是一致的,稍微有差别是,法经济学的研究更注重讨论相关的法律问题。

(2)研究工具数理化。会议论文的研究工具基本上都是以数理工具为主,不少文章是先借助于博弈论、信息经济学等构建一个模型,来判断在特定法律制度约束下的主体行为,然后进行数据收集,利用计量模型来验证数理模型得出的判断是否正确。也有部分文章是适用动态博弈等数理模型来纯进行理论分析的。只有少量的论文是纯文字阐述的。与中国的研究相比,国外研究的一个巨大优势是,有着众多的法律数据库,供研究者使用。因此法经济学要在中国深入发展,数据库的建设任务任重道远。

并且,从研究方法上看,行为经济学的方法已经逐渐和传统的分析方法结合在一起。运用实验方法并利用计量方法统计和分析实验结果已经是比较常规的做法。此外运用行为经济学对行为模式的判断,得出特定制度环境下的行为预测,然后进行计量检验,也是二者结合的一个途径。

(3)评论尖锐

在会议宣讲的论文是分组后由哈佛法学院组织对应领域的专家筛选出来的,基本上都是相对比较优秀的文章。宣讲人也基本上都是做了充分准备的,20分钟的宣讲时间内都能够将文章思想完整表达出来。当然也有时间控制不好,讲不完的。宣讲后是10分钟的自由评论和质疑时间。评论和质疑基本上都十分直接和尖锐,直指发言者的核心思想,甚至有些是颠覆性的。

(4)会议组织简单、实用

首先是在ALEA的网站上建立一个投稿系统,接受投稿。然后将稿件按照作者自己的归类,分别发给各个领域的评审专家,由这些专家确定入选的宣讲文章。审稿专家是各个领域比较公认的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学者。

会议召开前,要求参会人员从网上注册为ALEA年度会员、提交参会费和自行确定宾馆。会议也与一些临近的宾馆联系,确定一个会议价格,并推荐给参会者。由于参会者交了参会费,会议负责该期间的餐食。

会议召开程序上十分简单。会议先由现任主席Oliver Hart主持,宣布开幕,并请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女院长致辞。然后就是各个主题发言讨论会,参会者按照自己的兴趣自行选择。可以完整地听完一个Penal,也可以中间退出去听另一个Penal的发言。自由提问和评论,但发言前需要举手示意。主题讨论会完毕会议也就结束了,没有闭幕式。

不过会议期间,利用晚宴时间,前任主席Oliver Hart宣布明年的年会在Columbia大学举行。并宣布新任主席是哈佛大学的Lucian Bebchuk教授,后者是著名的公司法学者。Lucian Bebchuk在晚宴上做了一个关于公司法研究的演讲,强调:美国的公司法并不是完美的,需要改进的地方很多,呼吁年轻学者们一起来推动这个领域的研究进展。

(三)法律与增长国际研讨会

该会议由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和中山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于2007年4月7日在香槟市伊利诺伊大学召开,出席会议的中美学者共有30多人。会议围绕法律与经济增长、国际债务偿还、公司法、中国法制传统等方面展开了交流。由于是小规模会议,所以交流比较充分。作为评议人,我评论了Tom Ginsburg和Thomas Ulen教授合作的关于如何处理国际“恶债”的文章,评论得到了两位教授的认可和赞扬。

此外,在法学院参加了众多关于法经济学、东亚法律与政治、公司与证券法的论文报告午餐会,从中收益颇多。

三、形成的研究成果

在美进修一年期间,一方面是用来进修有关课程和收集和阅读有关文献,另一方面是充分利用国外文献丰富的优势形成了一些研究成果。主要成果:(1)完成专著《法经济学:分析基础与分析范式》;(2)主编完成教材《法经济学》。

专著《法经济学:分析基础与分析范式》是在我博士论文的基础上,补充后整理大量最新的法经济学研究文献后完成的。教材《法经济学》是联合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老师一起完成的一本本科生使用的法经济学教材。

200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