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经济学研究》2023年第2期(总第80辑)的两篇文章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理论经济学》2024年第2期同时转载。两篇文章分别是:邓宏图、徐玲俐、赵燕、邓格致的《企业、合约与社会网络——来自广东省河源市巴伐利亚庄园缔结复杂合约和形塑社会结构的经验证据》和唐万宁的《关于重商主义的争论:历史回溯与启示》。
邓宏图等重点剖析了广东省河源市巴伐利亚庄园的复杂合约及其相关社会形态,提供了一个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经济社会学解释。调查发现,作为企业的巴伐利亚庄园携资本下乡,不仅发展了独具特色的文旅产业,而且承担了诸多的社会职能,成为“庄园社会”公共制度的创设者和社会公共品的提供者。从经济学和社会学两个层面厘清了庄园内部的复杂缔约结构,既探究复杂合约形成的经济逻辑,亦在此基础上剖析了“企业办社会”的“经济社会学逻辑”。从经济角度看,巴伐利亚庄园及其各产业主体共同“创设”了一个颇具效率的产业集群;从社会角度看,巴伐利亚庄园也与其他各产业主体在缔结经济合约的同时自然地、不经意地“创设”了一个颇具活力的功能完整、管理良善的社会。这至少在形式上颠覆了新古典经济学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有关“企业与社会本质有异”“企业办社会导致资源配置扭曲”的“经典教义”。该文的研究将成为一个政治经济学和经济社会学的混合性框架,从政策分析层面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一个新的可比较、可验证的“文本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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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万宁主要回溯了关于重商主义争论的历史。不论从理论自身演变还是从理论对现实的影响程度来讲,重商主义都展现出顽强的生命力,经久不衰。然而长久以来,经济学界对重商主义的看法却存在争论,对此争论的研究已成为重商主义研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该文围绕重商主义的理论内涵、历史作用与利益动机这三大主题对经济学界关于重商主义的代表性观点及其相互回应进行历史回溯、比较与分析。争论主要呈现为三条研究脉络:一是由斯密所奠定的经济自由主义的一般性解释;二是以李斯特为代表的对重商主义的经济民族主义研究传统;三是重商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观点。前两种认知传统虽截然对立,形成了西方经济学界长久以来的经济自由主义与国家干预主义的争论,但本质上仍局限于资产阶级经济学;重商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观点作为对前两种认知传统的综合、批判与超越,是一种兼具理论性与历史性、阶级性与民族性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解读。重商主义本身的历时性与国别性差别以及重商主义政策在实践效果上的双重性是导致争论的客观基础;而不同经济学体系在审视重商主义时的研究立场、分析问题的出发点、研究方法以及评价标准是更为关键的主观因素。鉴往知来,透过经济学界关于重商主义的相关争论,依循重商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解读传统,有助于更好地认识重商主义流传至今的历史真相及其发展现状,更好地把握重商主义与自由主义、贸易保护与自由贸易的辩证关系以及更好实现走和平发展道路的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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