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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填报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8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要求,请获得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负责人,及时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查阅获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书并填写资助项目计划书。现将我校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书填写时间要求:

为保证学校项目计划书提交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提交计划书:

1、负责人请在201994日前将填好的计划书通过ISIS系统上传,等待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提交国家基金委进行审核。

2、未通过国家基金委审核的计划书,请负责人按照要求修改后于2019916日前再次完成提交,等待基金委审核。负责人注意随时登陆系统查看审核状态。

3、负责人于2019920前将纸质材料交给科研秘书,纸质材料包括:

12计划书(双面打印,每一份计划书负责人有两处签字)。电子版和纸质版计划书内容应当保证一致。

2)对实施无纸化申请的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提交1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负责人和成员签字、合作单位盖章、境外人员无法签名的附知情函)

3)纸质材料中的学校公章、部门公章由科研院统一安排盖章。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逾期未提交项目计划书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接受资助。

二、计划书的审核流程

1、学校审核后提交给基金委科学部(以下简称科学部),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审核工作。

2、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

3、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电子版通过科学部审核后开始打印计划书纸质版。

计划书共有四种状态:“未提交”、“等待依托单位审核”、“基金委未审核”、“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如果计划书的状态是“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就表明计划书通过科学部审核。

三、计划书填写注意事项:

1、填写《计划书》之前,负责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以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单价≥10万元的设备费等内容进行必要说明。

2预算说明书模板与申请时的不同,需要在计划书填报界面重新下载,大部分类型项目采用定额补助模板,预算说明书正文最后一行是: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项目负责人只需要在纸质件上签字,部门印章由学校统一安排。

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科学部没有修改意见,正文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重点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

4、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的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据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校财务处将以此作为今后报账的依据。基金委批准的是直接经费额度,填报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只需填报直接经费部分。

5、由于申请的经费额度与批准额度不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科目预算建议不要高于申请书中对应科目数值。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不能列支实验室水电暖费。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请不要列支电脑等常规通用设备、办公用品打印纸、硒鼓/墨盒等耗材。

6科研秘书登陆基金委ISIS系统可以查看本学院的计划书填报清单和计划书填报进度,同时做好督促工作。

四、纸质材料报送

济南校区: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纸质件并检查无误后于2019920前交到科学技术研究院国家自然基金部--中心校区明德楼C406室。联系人:孙婕,梁宗磊;联系电话:0531-88369277

青岛校区: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纸质件并检查无误后于2019920前交到青岛校区华岗苑西楼429室。联系人:张金航;联系电话:0532-58630285

威海校区: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纸质件并检查无误后于2019920前交到威海校区知行楼407室。联系人:邓宏军,王擎擎;联系电话:0631-56888962


  五、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院国家自然基金部

 联系人:孙婕 梁宗磊

 联系电话:0531-88369277

 地址:中心校区明德楼C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