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定,受教育部委托,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中国优秀学者参加“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VRS)”,于2015-2016学年赴美国有关高校从事学术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应是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的申请。
3、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4、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5、身心健康。
6、候选人年龄原则上在35-50岁之间(于1964年8月1日后、1979年8月1日前出生),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高级专业职务,并能够从2015年9月开始脱离原单位十个月参加该项目。候选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研究学者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7、选派资助学科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请参照附件1。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进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人民相互理解的申请人。
二、网上报名、申请要求与截止时间
1、申请人即日起分别登录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scholars/及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4年6月20前将有关申请材料送至人事部师资培养科(明德楼B529)。
2、凡未按要求准备,且未在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申请材料的,学校将不予受理。有关准备申请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2。
三、项目评审日程安排
1、2014年8-9月: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通讯评审;
2、2014年11月底: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在北京参加项目面试;
3、2014年12月:公布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名单;
4、2015年8-9月:被录取的奖学金获得者由美方落实接收院校后派出。
四、本项目申请人应能够离开国内学校10个月。录取人员在美期间以国内学校事务为由提出离美一般将不予批准(紧急情况发生除外)。请申请人在决定申请前认真考虑上述留学要求。
五、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六、遴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人事部或留学基金委秘书处美大事务部联系。
1. 人事部联系人:曹慧仁
联系电话:64557
E-mail:szb@sdu.edu.cn
2. 留学基金委联系人:潘荣杰/井萌
联系电话:010-66093951/010-66093949
E-mail: rjpan@csc.edu.cn或mjing@csc.edu.cn
附件:
1、2015-2016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资助学科领域清单
2、2015-2016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3、项目申请指南(中英文)
4、网上申请指南(中英文)
人事部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