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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7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6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各流动站、各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现就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博士后进站须满4个月。

2.申请人有突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3. 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①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②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④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

⑤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5.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或已申报第55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

各流动站组织申报并排出推荐顺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企业博士后申请特别资助由所在企业组织申报和推荐,学校不受理企业博士后特别资助申请。

三、申报程序及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材料:

1、申请人于4月1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基金管理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准备申报材料。

2、填写完申报材料后,在线提交后打印《申报表》1并签字(纸质《申报表》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申报表学校备案,左侧装订即可,不需加封面)。

《申报表》中所列科研奖励、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成果等,需附一套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与申请书分别单独装订,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

3、项目涉密的由流动站认定并出具公函。涉密项目的申请材料不得在网上提交,申请人需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登录页面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后打印纸质申请书3 份,刻录光盘1 张,交流动站。

4、将申请材料于4月1日前报各流动站,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流动站报送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1份,流动站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申报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纸质版1份。

3、申请者提交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1份。

请各流动站于2013年4月2日将以上材料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另外的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二)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三)申请书中涉及设站单位填写意见和盖章处由学校统一填写,不需流动站签章。

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推荐人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