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度检查范围:我校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一般、青年、后期资助项目(不包括2013年度新立项项目)。
2.检查的内容包括:研究计划进展情况、经费开支情况、重要事项变更、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开展后续研究工作的方向及措施等。其中,项目经费开支要严格执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出现违规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3.报送材料: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一式两份;预计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者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2份,注明变更原因;需要二次延期完成的项目需同时报送一份成果初稿(目前完成部分)。
5.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所须报送材料收齐后于2013年11月25日前送至学术研究部人文社会科学处(明德楼B座404房间),电子版发至skcgh@sdu.edu.cn。联系人:宋沁潞,联系电话:8836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