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鲁教科处函〔2014〕1号文件通知,现将2014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资助经费项目用于支持省直属高校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申请的科研项目,故我校只能申请自筹经费项目。
(三)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根据高校科研专项经费规模、学校科研水平以及各高校往年科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确定今年各高校申报项目的限额。我校限额3项(不含威海校区)。
(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附件3)(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高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55岁以下。
(三)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
(四)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项目完成率连续两年低于30%的高校。
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打印一式三份交给本院科研秘书统一上报。
请各院科研秘书于2014年2月21日前将3份纸质版《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集中报送至社科处,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skc@sdu.edu.cn,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