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经济研究院2019年第7期“博士研究生高端学术讲坛” 顺利召开,青年长江学者、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李三希教授应邀作“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出售与利用——基于垂直差异化的双寡头模型”的主题报告。报告由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韦倩教授主持,学院相关领域教师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共同聆听了本次讲座。
数据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宝贵资源,其确权、开发、流通与交易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因此除产品竞争外,不同生产者在消费者支付意愿等信息出售与利用领域的博弈也成为可能。与现有文献中较多的水平差异化和信息共享研究不同,李三希教授以厂商博弈为切入点,通过创新性构建纳入厂商获取消费者信息方面的差异性要素的垂直差异化的双寡头市场模型,巧妙研究了竞争企业出售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动机和效果。
模型假设在产品全覆盖的垂直差异化的双寡头模型中,仅有某一厂商拥有全部消费者的信息且其竞争对手不拥有任何消费者的信息,两个寡头厂商中一个生产高质量产品、另一个生产低质量产品且生产禀赋不可转换和改变。一般而言,拥有消费者信息的厂商可以进行更为隐蔽的差异化定价而另一厂商在无信息时只能进行统一定价,故李三希教授以严格的逆向归纳法求解出序贯定价条件和不同信息结构下厂商定价策略的均衡解。结果表明无论拥有消费者信息的厂商是高质量厂商还是低质量厂商,该厂商总会选择出售部分消费者信息给竞争对手来最大化总收入。其内在逻辑是当厂商产品对于特定偏好的消费者竞争优势不足时,市场竞争收益小于信息出售优势,使得厂商通过减少该部分市场占有和售卖该部分消费者信息并获得更高利润更为理性的选择,因此产品竞争优势与消费者信息售卖区间长度呈现负向相关关系。在求解博弈均衡的基础上,李三希教授进一步计算了销售消费者数据前后厂商、消费者与社会三个主体的福利水平,指出允许信息交易的情况下双寡头厂商将通过对消费者剩余更为精准的攫取和分配实现更加有效的行业分工,从而提升生产者和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并使消费者福利水平下降。
李三希教授通过详实严密的模型求解为竞争市场上拥有用户个人信息的厂商的信息利用方法和模式启发了了新的思路,从消费者和社会总福利的角度为政策制定者在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时如何根据行业特点协调各方利益提供了鲜活的理论依据,同时也为后续研究中进一步放宽假设消费者偏好和厂商数量等假设进行定价、信息出售等策略选择剖析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后,参会师生就消费者选择的跳跃性、出售信息的真实性、需求与供给协调性、模型应用实例、论文投稿方向、后续研究推进等具体问题与李三希教授进行了热烈探讨,对信息经济学和产业组织理论形成了更加深入系统的认识。
李三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杰出学者青年学者, 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 国家自科优青项目获得者, SSCI 期 刊 Journal of Economics 编委。研究领域为信息经济学和产业组织理论,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发表期刊包括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Journal of Economics Theory、 Management Science、《经济学(季刊)》、《世界经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