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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院2016年接收校内推免生复试安排

发布日期:2015-09-18   作者:    浏览次数:

经济研究院2016年接收校内推免生复试安排

一、报到、资格审核:

9月20日(周日)上午

请携带以下材料到:山东济南山大南路27号中心校区,邵逸夫科学馆311办公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3.获奖证书原件;

4.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1-2为必须提供,所有材料均无需邮寄。复试结束后将本科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及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以及复试费交至邵逸夫科学馆311办公室。(如果未按时上交材料而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二、报名办法

1.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考生须于9月20日前通过电话或者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电话88364128 88364000

2.我院将根据申请者整体情况择优向相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复试安排(如信息更改,请及时关注学院主页通知)

1、复试时间:9月20日(周日)

面试:上午8:00开始地点:邵逸夫科学馆401,邵馆404教室进行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2、体检:925日上午8:00-10:00(周五)空腹到中心校区医院体检,体检时须空腹并携带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四、复试费:

每人180元(请自备零钱)。

五、录取:

1.录取工作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

2.拟录取的推免生将由学院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通过系统接收通知,逾期不接收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奖励

为鼓励推荐免试研究生勤于科研,勇于创新,我校设有“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推免生,每生奖励金额最高24000元

七、其他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对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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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7日